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成青市监处〔2022〕51010522000215号)显示,斐乐(fila)服饰有限公司青羊分公司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被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起因在于,斐乐服饰有限公司与中基惠诚(辽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惠诚)签订了合作协议,委托中基惠诚进行直播带货。结果在2022年2月28日的直播带货中,宣传的“巴斯夫专用鞋垫”是nba球员专用鞋垫,市价280元,但不单独售卖,需要和斐乐鞋子一起购买。
结果这一说法引起网友质疑,最终在市场监管局介入调查时,无论是斐乐还是中基惠诚均提供巴斯夫专用鞋垫与nba协会及nba球员合作的相关资质,涉嫌虚假宣传,于是被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罚款1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